来源:再保金融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日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世界性难题,包括现在很多发达国家都没能真正有效解决这个问题。近期,江苏省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江苏省中小微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建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发布了一系列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希望能够在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多个层面共同研究、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定向操作,解决融资难题。
一是加强财政引导。继续发挥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作为省级综合性母基金和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专项基金的作用,并吸引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放大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具体包括充实扩大小微创业融资基金,将风险补偿资金池扩大到20亿元,撬动200亿元的融资规模,重点加大对制造业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落实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政策,支持各市、县(市、区)、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实现市、县(市、区)全覆盖,每年争取撬动科技型企业融资100亿元以上,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二是改进融资机制。鼓励各设区市、县(市、区)发起设立转贷基金,鼓励财政资金、从事资本经营的国有控股平台,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基金。基金服务对象原则上为县(市、区)域小微企业,转贷规模以单户500万元以下为主。
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门机构或成立专业公司管理运作转贷基金。以政府资金为主导的转贷基金,原则上转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财政资金参与的收益分配,可继续投入转贷基金,扩充基金规模。对于转贷规模达到一定倍数的转贷基金,且转贷利率符合规定的,按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由转贷基金同级财政进行审核、拨付。鼓励合作银行重塑信贷审批流程,对符合转贷要求的企业,做到“应贷尽贷”。推广建立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逐步建立银行、担保机构风险分担的信贷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加强差异化信贷管理,适当提高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建设区域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完善科技金融“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
三是创新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推广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多样化的信贷产品。支持发展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业务,创新发展应付款保函、小微企业私募债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支持各类商业银行对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和信贷支持。鼓励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供应链融资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
四是拓宽融资渠道。引导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门板块,为挂牌企业提供股权融资、股份转让、债券融资等科技创新服务。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鼓励保险资金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强对创业期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落实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政策,对出现投资损失的项目,省及地方财政按照实际发生损失额的一定比例分别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cc国际网投官方网站app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中小企业法人产权交易试点和股权融资试点。探索设立境外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支持省内重点金融机构、资本运营公司、企业直接到境外设立基金,或与境外知名投资机构合作组建国际科技创新基金、并购基金。支持各类机构和平台依法合规为中小微企业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
五是完善担保体系。通过控股、参股、增资等方式,培育一批专注小微企业、资本规模较大、风险管控能力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之间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可持续的合作模式,推动设立省级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再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市县财政部门建立本级担保风险代偿补偿资金,鼓励设立信用担保基金,通过融资担保、再担保和股权投资等形式,与现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为本地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提供风险分担。完善相关考核机制,不进行盈利性指标考核,并设置一定代偿损失容忍度。鼓励开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动产、股权等抵质押担保业务,以及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集合债券、增信集合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直接融资担保业务,探索开展互联网融资担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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